财政部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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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通知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支出方向和分配方式。

一、政策实施期限延长

将第二条中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修改为"实施期限至2030年"。

二、重点支持范围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政策已于2022年底结束,清算期到2026年;

(二)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政策实施期为2024—2026年;

(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资金清算,政策已于2025年底结束,清算期到2027年;

(四)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政策实施期为2026—2028年;

(五)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支出。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支出方向到期后,财政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相关产业发展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实施。政策实施期结束后,按程序开展清算工作。

三、资金分配方式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结合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投资成本、节能减排效果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主要采用补助、以奖代补、贴息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四、全过程绩效管理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申请资金时要同步填报绩效目标,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年度终了进行绩效自评,定期开展外部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碳排放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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